关于评选2022年全省“书香社区”“书香之家”“阅读之星”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门,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文明办、商文旅局,甘肃矿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文广新局,甘肃新媒体集团、省图书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全民阅读大会的贺信精神,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知晓度、参与度,推动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中宣部《关于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意见》和《甘肃省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实施意见》《甘肃省“书香陇原”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安排部署,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在我省第一个“书香陇原·阅读月”期间开展全省“书香社区”“书香之家”“阅读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社会风尚,打造“书香陇原·阅读月”文化品牌,推进全民阅读深入人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开创富民兴陇新局面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旅厅
承办单位:省图书馆、省图书馆学会、甘肃新媒体集团
联办单位:全省各级各类图书馆
三、评选范围
面向全省评选“书香社区”100个、“书香之家”200个、“阅读之星”400名。“书香社区”可以以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为单位参加评选;“阅读之星”中农民、青少年儿童占一定比例。
四、评选条件
(一)书香社区
参与书香社区评选的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成员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连续两年内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
2.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把公共阅读服务作为公共文化服务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建有图书室、阅读书屋、文化驿站等公共阅读设施,有免费开放的保障措施;
3.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图书室、阅读书屋、文化驿站等公共阅读设施有与群众阅读需求数量相当的图书、报刊资源,有新书入藏和报刊登记记录,要求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参评材料:参选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填写《2022年全省“书香社区”申报表》(见附件2),提供一段展示参选条件的视频或不少于10张的照片。
(二)书香之家
在符合以下第1条的基础上,能够满足第2条或第3条情形的家庭,均可参选“书香之家”:
1.家庭成员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家庭成员热爱阅读,经常在公共图书馆借阅并有阅览记录,热心参与公共图书馆、所在单位或其他图书馆举办的阅读活动;
3.家庭有一定数量的藏书,每年能够购买一定数量的图书资料,家庭成员年均阅读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
参评材料:填写《2022年全省“书香之家”申报表》(见附件3),提供一段展示参选条件的视频或不少于6张的照片。
(三)阅读之星
在符合以下第1条的基础上,能够满足第2条或第3条、第4条任何一条的个人,均可参选“阅读之星”: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2.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浓厚的阅读兴趣,平均每天能坚持阅读半小时以上;
3.持有所在地公共图书馆(省、市、县级均可)的借书证,经常到图书馆阅读,有一定数量的借阅记录;
4.积极参加各类阅读推广活动或全民阅读推广志愿服务活动。
参评材料: 填写《2022年全省“阅读之星”申报表》(见附件4),提供一段展示参选条件的视频或不少于6张的照片。
五、评选程序
(一)初审: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30日。各县级宣传、文明、文旅部门选拔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社区、候选家庭、候选个人,并于9月30日前报送市级宣传、文明、文旅部门(所有申报推荐材料都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下同)。
(二)复审: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6日。各市级宣传、文明、文旅部门根据各县级宣传、文明、文旅部门的推荐情况,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选拔、审核决定向省级宣传、文明、文旅部门推荐“书香社区”“书香之家”“阅读之星”候选对象,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5)、评选工作联系表(附件6),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后,于10月16日前一并邮寄或送达省图书馆。
(三)决审:2022年10月17日—2022年10月30日。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文旅厅进行审定(如有必要,根据实际推荐申报情况各地分配名额可适度调整)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书香社区”“书香之家”“阅读之星”进行命名、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全省“书香社区”“书香之家”“阅读之星”评选活动,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知晓度参与度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全民阅读的重要手段,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具体行动,各级宣传、文明、文旅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将“书香社区”“书香之家”“阅读之星”评选活动打造成我省促进全民阅读工作的文化品牌,推动全民阅读深入人心。
(二)加强工作保障。各级宣传、文明、文旅部门要指派专人、成立相关组织,组建专门班子,积极组织评选活动,保证评选结果公平公正。对被评为“书香社区”“书香之家”“阅读之星”的社区、家庭、个人,在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个人及其他的精神文明评选活动中,可优先考虑。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宣传、文明、文旅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充分用好各类传统和新媒体,以消息、专评、公益广告、短视频等方式,大力宣传报道评选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广泛参与,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好本次评选活动,通过舆论有力引导,在全省营造“书香陇原”浓厚氛围,达到促进全民阅读的社会效果。
省委宣传部联系人:杨阳(18693118711)
省文明办联系人:常永德(13609311201)
省文旅厅联系人:李江华(13008783202)
甘肃新媒体集团联系人:卢伟山(13919240977)
省图书馆联系人:
程 晨 0931-8272572 17793115006
祁自顺 0931-8272572 13919314100
孙雅静 0931-8274924 15346739182
陈 洁 0931-8271009 18700896519
邮 箱:longyunshuxiang@163.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南滨河东路488号(甘肃省图书馆)
邮 编:730000
附件:1.2022年全省“书香社区”“书香之家”“阅读之星”各市、州名额分配表
5.推荐对象汇总表
6.评选工作联系表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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