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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图书馆学会关于举办《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02-23 14:04:08 浏览次数: 【字体: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和《公共图书馆用地指标》于2008年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并施行。根据政府相关部门要求,为了宣传推广两个标准,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为全国公共图书馆建设提供科学化、规范化指导,中国图书馆学会作为标准的主编单位,特举办《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专题培训班。一、指导单位   文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办单位   中国图书馆学会               深圳图书情报学会二、培训内容1.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解析3. 现代图书馆建筑设计理念与实践认识4.参观深圳图书馆和福田区图书馆5.参观香港中央图书馆三、培训时间和地点1.时     间:2009年3月16日—20日①报    到:2009年3月16日②培    训:2009年3月17日—20日③离    会:2009年3月20日 2.地     点:①报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2号(深圳商报社迎宾馆)②培训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图书馆四、培训对象全国各级图书馆主管部门领导,负责图书馆审批和投资部门的领导,图书馆主管馆长和图书馆基建部门的领导。五、授课专家冯守仁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执笔人之一、北京市政府文化顾问、北京市图书馆协会理事长,北京市文化局原副局长。高冀生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工程设计评标专家;中国图书馆学会图书馆建筑与设备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六、培训教材及参考资料 1.《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2.《公共图书馆用地指标》 3.《公共图书馆规划与建设标准解析》 4.《国外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概观》七、结业证书学员完成规定的培训内容后,将颁发中国图书馆学会印发的《证书》。证书所记载的培训课程列入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内容,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聘任的重要依据。八、会议费用1.会议费:①参观香港中央图书馆事业团体会员单位1500元/人(含培训、教材和参观费用),非事业团体会员单位1700元/人(含培训、教材和参观费用)。②不参观香港中央图书馆事业团体会员单位700元/人(含培训及教材费用),非事业团体会员单位900元/人(含培训及教材费用)。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3.付费方式①银行交费:提前将费用汇至中国图书馆学会帐号上,报到现场领取发票。户  名  中国图书馆学会帐  号  01090303200120105049050开户行  北京银行魏公村支行②现场交费:培训结束后,将发票寄送各单位。九、报名手续请填写报名回执,务必于2009年3月10日以前将回执寄至中国图书馆学会秘书处,电话、传真、E-mail报名有效。十、联系方式1.联系人:胡京波 地  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33号  中国图书馆学会秘书处邮  编:100081        电  话:(010)88545654  13651277770        传  真:(010)68417815    E-mail: hujp@nlc.gov.cn联系人:胡明超、张洪彬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   深圳图书情报学会  邮  编:518026  电  话:0755-82841107   13534097633  传  真:0755-82841105  E-mail: zhb@szlib.gov.cn2.报到地点:深圳市商报社迎宾馆一层大厅(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2号)。3.特别提示:凡参观香港中央图书馆的代表,请务必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前办理《港澳通行证》,并携带《港澳通行证》到深圳;否则将无法参观香港中央图书馆,特此说明。   中国图书馆学会2009年2月 回  执(复印件有效)《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专题培训班报名表姓  名 性别 职务职称 单  位 电  话 地  址 邮  编 住  宿安排□     不安排□传  真 住宿标准   双人标准间 一个床位 □对培训班有何建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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