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图书馆学会协助省文化厅在兰州举办 “全省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培训班”
甘肃省图书馆学会协助省文化厅在兰州举办
“全省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培训班”

2018年4月23日至26日,由甘肃文化厅主办、甘肃省图书馆和甘肃省图书馆学会协办的“全省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培训班”在兰州成功举办。来自全省14个市(州)文广新局负责人、公共文化科长和各县(区)文化部门负责人共计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活动分为开班仪式和专题授课两部分。开班仪式上,省文化厅副厅长周奉真作全省文化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公共图书馆法》培训工作开班动员。周厅长强调,要充分认识《公共图书馆法》在发挥公共图书馆功能、坚定文化自信、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等方面的重大意义;为切实做好《公共图书馆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希望全省全面开展《公共图书馆法》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大力加强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建设,努力提高公共图书馆服务能力,并结合实际制定与《公共图书馆法》相衔接的地方性实施细则或政府规章,以提高政府保障能力和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开班仪式由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处长张万儒主持,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王俊莲出席了开班仪式。
在专题授课环节,省文化厅邀请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王俊莲为大家作题为《保障法视阈下的文化建设与管理创新》的专题报告;邀请省图书馆副馆长李芬林、省图书馆学会秘书长董隽、省文化信息共享工程中心主任徐双定分别对《公共图书馆法》的特点与总则、设立和运行及服务内容进行解读。各位老师授课内容充实、讲解细致,授课效果显著。本次培训为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人员搭建了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的交流平台,将有效促进全省公共图书馆在法制化轨道上的健康有序发展。
“全省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培训班”是全省文化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的通知》要求、加快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按照省文化厅的年度培训安排,“全省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培训班”分为两期进行,这一期培训主要面向全省市、县两级文化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及市级文化行政部门的公共文化科长,从政策保障层面落实《公共图书馆法》;下一期培训将面向全省各级公共图书馆馆长,从业务工作层面贯彻《公共图书馆法》。
为协助此次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甘肃省图书馆学会承担了大量会务工作,如会议资料编印、参会代表落实、代表就餐引导等工作,并与前来采访报道的《人民日报》、甘肃电视台、《甘肃日报》、《兰州晨报》和《西部商报》等新闻媒体的记者进行对接,整体培训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
(甘肃省图书馆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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