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右撷珍-——国家珍贵名录古籍9:敦煌遗书—《瑜伽师地论卷第廿三》
典籍是中华文明传承的重要载体。甘肃作为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和古代中西方文明交流的重要通道,境内古代写本、手稿、刻本等典籍遗存丰富多样,汉文古籍、敦煌遗书、秦汉简牍、藏文文献既独具异彩又交相辉映。据初步统计,全省古籍总藏量约140万册件,其中:汉文文献110余万册、少数民族文献30余万册、简牍文献约6万枚、敦煌文献约700件。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做好古籍大众化传播工作,甘肃省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设立“陇右撷珍”栏目,宣传推介本省所藏珍贵典籍文献。在国务院公布的六期《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中,我省有306部古籍入选(其中甘肃省图书馆入选124部),居全国第十一位。我们将在入选的306部珍贵名录古籍中择优陆续做推广介绍,启动“陇右撷珍”阅读之旅,让读者品赏典籍,感悟历史,铭记先贤,感受典籍里的中华优秀文化,坚定文化自信。
《瑜伽师地论卷第廿三》 (唐)释玄奘译 唐写本
首尾俱全。卷长678厘米,卷高25厘米。天头2.2厘米,地脚2.7厘米,乌丝栏,栏宽1.62厘米。黄麻纸。单纸长46.2厘米,行16—17字。共15纸,总413行。首题:瑜伽师地论卷第廿三弥勒菩萨说。品题:本地分中声闻地第十三初瑜伽处出离地第三之二。下题:“沙门玄奘奉诏译”。尾题:“瑜伽师地轮卷第廿三”,题“法镜”。整卷断为3段,但经文衔接,无残损。甘肃省图书馆藏,索书号甘图〇〇六,入选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编号:02498。文见《大正藏》第30卷第406页(中)至第411页(中)。
玄奘(602—664年),唐代著名高僧,通称三藏法师,俗称唐僧。翻译家,旅行家,中国佛教四大著名译经家之一,法相宗创始人。本姓陈,名祎,洛州缑氏县游仙乡凤凰谷陈村(今河南偃师县陈河村猴氏镇)人。13岁出家,21岁受具足戒。曾游历各地,参访名师,因感到各师所说不一,各种经典也不尽相同,于是决定西行求法,以解迷惑。他从长安出发,经姑臧出敦煌,经今新疆及中亚等地,辗转到达中印度摩揭陀国王舍城。进入当时印度佛教中心那烂陀寺,师从戒贤学习《瑜伽师地论》《显扬圣教论》《对法论》等论典。史书记载,玄奘西行求法,往返十七年,旅程五万里,所历“百有三十八国”,带回大小乘佛教经律论共五百二十夹,六百五十七部。从贞观十九年开始,约二十年间,主要从事译经事业,先后译出大小乘经论共七十五部一千三百三十五卷,其中主要有《大般若经》《解深密经》《大菩萨藏经》《瑜伽师地论》《大毗婆沙论》《成唯识论》《俱舍论》等。他还曾把《老子》和《大乘起信论》译为梵文,传入印度;将入印路途见闻撰写《大唐西域记》十二卷。
《瑜伽师地论》,简称《瑜伽论》。“瑜伽”是禅定或止观的代名词,“瑜伽师地”指瑜伽师修行所要经历的境界(十七地),故亦称《十七地论》。相传为弥勒菩萨口述,无著记录。唐玄奘译,100卷。全论分五个部分:本地分、摄决择分、摄释分、摄异门分、摄事分,着重论释眼、耳、鼻、舌、身、意六识的自性及其所依,禅观渐次发展过程中的精神境界,以及修行瑜伽禅观的各种果位。玄奘以前有不少异译本,皆为其中的一部分,是大乘佛教瑜伽行派和中国佛教唯识宗基本经典。
法镜,约为公元803年至883年人,沙洲开元寺僧人,通晓《净名经关中疏》《瑜伽师地论》《维摩诘经》等,是法成的学术继承人。甘肃省图书馆所藏《瑜伽师地论卷第廿三》,据考证为大中九年(855年),法镜在沙州开元寺听三藏法师法成讲《瑜伽师地论》时所记写本,之后法镜又对其进行了详细校勘,并加上了多种章节符号。
原收藏者张建(1878—1958年),字质生,甘肃临夏人。少为诸生,后弃科举,游幕四川。辛亥革命之后,投奔宁夏护军使马福祥,佐宁夏、绥远军幕,曾任绥远烟酒事务局局长,临时参政院参政。后任北京政府临时参政院参政等职。解放后,曾任临夏回族自治州副州长。他所藏书画,1966年由其后人张思温捐献给甘肃省图书馆。
敦煌遗书《瑜伽师地论》有七件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其余六件分藏于中国佛教图书文物馆、上海图书馆(存3件)西安博物院和中国国家图书馆。
《瑜伽师地论卷第廿三》 图1

《瑜伽师地论卷第廿三》 图2
《瑜伽师地论卷第廿三》 图3
《瑜伽师地论卷第廿三》 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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