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图书馆被文化部授予“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兰州市图书馆被文化部授予“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日前,从文化部传来喜讯,兰州市图书馆被文化部授予“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自搬迁至滩尖子馆舍以来,兰州市图书馆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开放性、公益性原则,弘扬“敬业、勤学、求实、奉献,团结、守纪、创新、拼搏”的“兰图精神”,通过实施“人才振馆、科技强馆、项目兴馆、服务立馆”的发展战略,积极投身构建“兰州文化圈”和“文化兰州”建设,通过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优质、便捷的文献信息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性读者活动,有效地发挥了图书馆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作用,近年来多次受到上级表彰,继去年被文化部评定为“国家一级图书馆”,今年上半年被中国图书馆学会授予“2005年度全民阅读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后,近日,再次受到文化部表彰,被授予“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兰州市图书馆) |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