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文化厅关于公示第二批《甘肃省珍贵古籍名录》及“甘肃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推荐名单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古籍保护工作,完善古籍保护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07]6 号)精神,以及甘肃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甘肃省珍贵古籍名录>和“甘肃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甘文厅社发〔2010〕11号)要求,在各收藏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经反复审议、遴选、论证,并经甘肃省古籍保护专家委员会
会议审核,甘肃省文化厅初步确定417部珍贵古籍入选第二批《甘肃省珍贵古籍名录》、1家单位入选第二批“甘肃省古籍重点保
护单位”。
现将第二批《甘肃省珍贵古籍名录》和“甘肃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以发布之日计)。
异议受理单位:甘肃省古籍保护中心
通讯地址:兰州市南滨河东路488号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电话:0931-8265910 8515721
电子邮箱:gsgjzx@126.com
甘肃省文化厅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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