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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源共享借书证
如果您因学习、工作需要,想在多家图书馆借阅书刊、查阅资料,欢迎您前来办理“文献资源共享借书证”,此证可在多个图书馆通用。
由甘肃省中心图书馆委员会组织的甘肃地区馆际互借协作网,面向社会发放“文献资源共享借书证”。馆际互借协作网由甘肃地区公共、高校、科研三大系统的
家主要图书情报单位组成,凭“文献资源共享借书证”,可在网内图书情报单位借阅书刊。
“文献资源共享借书证”办证手续简便,费用合理。集体证由申请办证单位开具本单位正式介绍信即可办理,个人凭本人身份证,便可办理。每本证收取资料费65元,押金300元。
“文献资源共享借书证”的使用说明:
一、凭本证(每本证附借书票)以及单位工作证可到各馆际互借协作单位借阅中外文专业书刊资料。阅览一册书刊使用借书票一张;外借一册中文书刊使用借书票二张;外借一册外文书刊使用借书票三张(期刊单本、合订本均以“册”计)。借阅册数、期限等按各借出馆制度执行。
二、本证如由各单位出面办理,应指定专人保管,可以由本单位多人使用,使用时从持证人处取证,用完交回,以便本单位他人使用。
三、办证单位应及时督促读者遵守各馆借阅制度,按时还书。延期借阅应办理续借手续,逾期时本单位持证人或负责人应负责催还。书刊遗失、污损应负责赔偿。
四、借书证遗失,应立即通知省中心馆委员会办公室,并登报挂失,还清所借书刊,方可重新申请办理新证。
五、持证单位或个人每年按照省中心图书馆委员会的通知及时办理核对手续,加盖核对专用章后方可借阅书刊。对于过期未核对的持证单位或个人,各借出馆应暂时拒绝借给书刊,并督促其前来办理核对手续。
发证单位:甘肃省中心图书馆委员会办公室
发证地点:兰州市南滨河东路488号综合楼403室
联系电话:0931-827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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